为进一步规范该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潍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作为入校课程,学生毕业时初中学校公示毕业评价等级成绩,同时公示各学期评价成绩及所占比例。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有关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评价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在梳理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潍坊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市区、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各县市区工作规程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潍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电子信箱:wfjcjy@126.com 联系电话:0536-809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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