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从2014年开始要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为了减轻研究生入学压力,使其能更好的完成学业,山东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唯学网小编整理如下,敬请阅读。
《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要求,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后,高等学校要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级财政对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山东省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山东省还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每年奖励1万人。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提高至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提高至12000元,更好地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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