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师是信用经济时代的高端紧缺人才,已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属于国家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体系中的国家职业。年薪25—50万元RMB,就业前景广阔,高端人才匮乏,市场紧缺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 “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及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助理信用管理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信用管理师不少于130标准学时;高级信用管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鉴定组织: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管理。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或计算机考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信用管理师和高级信用管理师鉴定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鉴定时间:信用管理师鉴定考试按年度统一安排考试,原则上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助理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信用管理的各项具体业务,具有信用管理的操作和执行能力;
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信用管理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具有独立处理和解决信用管理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
高级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信用管理各个领域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能熟练掌握运用信用管理的关键技术技能,独立处理和解决信用管理中高难度的技术问题,并能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信用管理的技术改造和创新,具有统领信用管理,进行策划做出战略性安排及组织管理能力。
信用管理师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信用管理师职业定义为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