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旅游局组织召开全市旅游行业学习贯彻《旅游法》座谈会。会议要求该市旅游行业要高度重视《旅游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旅游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严格依法办事,努力规范旅游市场,进一步提高德州市游客的满意度。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人员一致认为,《旅游法》对于消费者的出行及旅行社的规范经营等多方面问题作出了清晰的界定,解决了所谓的模糊地带。《旅游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旅游业发展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建立健全旅游相关行业协调机制和综合执法机制,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旅游法》的制定和颁布有利于保护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有利于引导旅游者的合理消费、理性消费和文明消费;有利于规范旅游服务标准和旅游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德州市旅游行业要进一步树立诚信守法意识,自觉规范经营管理活动,杜绝欺客宰客、低价恶性竞争、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及增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落实旅行社经营“四个统一”的要求,严格执行旅游市场宣传、招徕的有关规定,不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旅游信息,抵制非法旅游产品销售、零团费、负团费的恶性竞争行为。要加强旅游车辆与导游员管理。坚决不使用无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和无导游证的人员。要严禁旅游往返途中加收费用、甩团弃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及旅游消费者监督。
本次会议由德州市旅游局局长刘宗斌主持会议。该市旅游局全体人员及部分县市区旅游局、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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