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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物业管理师合格证书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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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山东临沂考生:
  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到临沂市,请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办理办证材料提交及证书领取事宜,不对考生个人发放。(已毕业的学生,在学校报考且现在仍无工作单位的,由毕业学校统一办理)。
  办理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为4月24日—5月31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地址在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三楼西侧综合科。
  办理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的的考生,需要提交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审计、统计、经济、下半年软件考试)或《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其他考试)(所在单位盖章)一份、两寸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
  唯学网温馨提示: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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