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户籍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校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二、非本市户籍报名对象 1.《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子女,可在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2.应届台湾学生,可在其就读的初中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3.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且已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以非本市考生的身份报名,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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