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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天使 |
天津市中学生如何办理退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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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悬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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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学生如何办理退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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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b
风云使者 |
回答于:2013/3/26 14: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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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初中学生在学期间不得中途退学。区县和学校应扶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初中学业。学校要关注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步,不得歧视或排挤。 高中阶段: 普通高中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需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区县教育局批准办理退学手续。退学学生由市教委注销其学籍,原学籍号废止。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报请区县教育局批准后,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由学校除名,同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1、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八周或累计旷课十周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 2、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续办休学手续的; 3、在外省市借读超过一学年,未续办借读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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